第1166章 和妹妹一个学校! (第2/3页)
以当养猪场的水沟里查出人骨之后,养猪场的员工震惊不已,而且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那一批猪早就已经出栏了,也就是说上一批出栏的猪,是吃过人肉的?
他们在养猪场干活除了每个月固定的工资,要是杀猪了那些猪下水什么的,他们都可以拿回去,上一批猪的猪下水基本上都是被养猪场的员工分了,现在想起来……那些猪是吃过人肉的,不由自主的呕了出来。
…………
那条骨头确实是人骨,而且是女性的骨头,十有八九是沈红梅的,陈裕景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成立,被判处死刑。
而沈家这边,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沈红梅杀了人,当时公安都上门走访了,沈家成了整个村子的笑话,沈父气的要和沈红梅断绝了关系,甚至去族谱上除了沈红梅的名字。
他没这么丢人的女儿,沈红梅的大哥和二哥对这个妹妹也很失望,当初死乞白赖要嫁给陈裕景,现在好了吧,人家压根就不想跟她过日子,生四个孩子有什么用?
一个男人连孩子的母亲都不爱,怎么会爱孩子呢?
沈家大哥和二哥甚至都庆幸自己陈裕景把那四个拖油瓶给弄走了,要不然沈红梅没了,这几个拖油瓶还不是得赖到他们大房和二房的身上?
这几个月沈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来,不知道被村民在暗地里笑话了多少回。
就连他们大房和二房的孩子在外面都被人嘲笑。
沈父得知沈红梅死了的消息时,心里猛地一沉,然后说:“死了也好,活着也是丢脸!还不如死了呢。”
沈母倒是掉了几滴眼泪:“当初就让她不要嫁给城里的知青,不听劝啊,唉!”
……
沈家得了陈裕景的一笔赔偿。
沈父没想到死去的女儿,还能拿一笔钱。
倒是对这个女儿没那么厌恶了。
但沈家人并不打算去找那四个孩子。
既然走丢了,那就证明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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