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枪 (第1/3页)
回到扬州后的这些天陆知行曾和乌兰萨仁练过几次。
陆知行只学了三招“拦”、“拿”、“扎”。
“拦”和“拿”是两个相对应的招式,前者是由内向外旋转着挑枪头,后者则是由外向内旋转着压枪头。
都可用于拦截对方的兵刃,只不过“拿”枪对敌人的兵刃控制力更强,有“擒拿搅杆”之用。
“扎”就好理解多了,握枪直刺便是。不过也有相应的规矩,如“高不过肩、低不过膝”之类的口诀。
平日里,陆知行锻炼身体的时候,就会反复练习这三个基础的枪招。
为了让陆知行对大枪这种武器有直观的认知,乌兰萨仁和陆常兴还对练过。
一人拿着长竹竿当做大枪,一人拿着短木棍当做大刀,给陆知行表演了一回“单刀破枪”。
说实话,毫无悬念。单刀破枪无异于滑铲喂虎,破不了一点。
想象一下,你手里有一个木棍,你的对手是一条长达四米的毒蛇。
它可以灵敏地探头缩头,甚至在空中毫无预兆地改变进攻轨迹。你的木棍打在它身上毫无效果甚至连偏移它的进攻轨迹都很困难,而你只要被它咬中一口,就会当场暴毙。
实际上单刀破枪比“单棍砸蛇”还要危险得多,毕竟枪的进攻速度可是要远高于蛇。
陆常兴算是用刀的好手了,乌兰萨仁的枪招他有四成左右的概率可以挡下。
连续格挡住三枪,他就有机会近身。但只要失误一次,就会被大枪击中。
无甲的情况下,被击中一次就会丧失战斗力。有甲的情况下,被正面扎中,也是会当场失去行动能力。
随后陆常兴和乌兰萨仁又换了好几种对练方式,最后的结果是,徒手的情况下,乌兰萨仁打不过陆常兴。双方都用刀的话,也是陆常兴稳胜乌兰萨仁。
但一旦给乌兰萨仁拿到大枪了,就算是陆常兴和陆知行一起上,都打不过乌兰萨仁。
哪怕陆知行有极其夸张的蛮力,在大枪的压制下,也是一点都发挥不出来。
除非手边有一个可以用于投掷的石柱子,那或许陆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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