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洞穴奇案 (第2/3页)
伯才是亲爸?亲兄弟还特么是同母异父?是这样的吧?”
“我靠,刷到我们村了啊,我就说村里怎么总是死人呢,好多老人还说许家中邪了,原来特么的是最毒妇人心啊?”
“我爸妈今早刚从村里搬出去了,他们说村里闹鬼,现在看了新闻,又闹着要回去……”
……
苏云把手机还给秦刚,笑着说道。
“你瞧,这条通告一发出来,既还原了事情的真相,也让坏人身败名裂,而且还能把玄学说的更科学,让老百姓都从恐慌的情绪中脱离出来,从而平息了这场舆论风波。这样子不是挺好的吗?”
“可是……这并不是全部的真相,法律……”
“法律也是人定义的,而且法律也并不全面,之前你不是和我还讲过‘洞穴奇案’吗?如果你非要较真,那就先回答我,那四个人有没有罪?”
洞穴奇案是法理学史上最经典的思想实验案例,曾经由美国法学家朗・富勒虚构设计,结果到现在70多年也没有统一且标准的答案。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
说是有五人组队进入了深山洞穴探险,他们遭遇雪崩被困,因为外界救援难度比较大,他们被困了20多天,于是五人在吃光食物快要饿死之时,一致决定要抽签选出一人被其余四人吃掉。
结果等他们被救出之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四人进行了起诉。
当时总共有五位初审法官给出了核心观点。
第一个是特鲁派尼法官,他认为当地法条规定,只要是故意杀人就必须判死刑,可这四人集体抗诉,说他们不是故意杀人,而是共同协商后的决定。
第二个是福斯特法官,他宣告无罪,因为人在绝境下保住生命是第一位的,任何法律都不应该适用。案发时五人被困洞穴,脱离了文明社会,绝境下原有社会秩序崩塌,就不能套用原有法律审判。
当时秦刚和苏云聊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也比较倾向于福斯特法官的结论,他还给苏云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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