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5章 无处躲闪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55章 无处躲闪 (第3/3页)

    毕竟在外边有这么多双眼睛看着。

    谁胜利谁失败就能一目了然,即便看得不清楚,也能有旁边的人给解释道很清楚。

    林鸣此时已经进去,绫濑川弓亲却也知道,林鸣是自己愿意进去的。

    毕竟,骨子里面,林鸣也是一个善战的主儿。

    秘境之中,林鸣和斑目一角正在剑拔弩张。

    斑目一角的能力颇为强悍,鬼灯丸非常的恢弘大气,就像是一柄长枪一样的用法,却突然能从中间分为三节。

    在死神原著中,林鸣对与鬼灯丸的记忆还一直如新,这家伙的刀柄之中还藏有药粉,看来,自己还是得小心这个家伙才行。

    斑目一角的红色斑眼角微微一笑,鬼灯丸就在双手之中不断地变换,就像是运足了力量一般,刀头一飞而出,朝着林鸣就是狠狠一刺,林鸣一击赤火炮就将刀头阵退。

    斑目一角也因此而往后退了两步,他红色眼角的眼睛之中,竟然露出了大为惊异的神色。

    这种惊异的神色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欣喜的神色,这种神色几乎是欣喜到抓狂,一脸的兴奋,想压抑都抑制不住。

    林鸣对于这种善战的家伙,表示深深的鄙视之情,以及很是无语,只是他并不知道,如果打斗也算是一种罪过的话,他会不会也是罪人之一?

    林鸣就像是轻车熟路一样,对于鬼灯丸的招数了如指掌。

    鬼灯丸继续刀头刀尾来回变换,疯狂的攻击着。

    林鸣却是一脸的不急不躁,也从未想过要将腰间的斩魄刀拔出来,只是用最为简单的鬼道或者瞬步来躲藏和攻击。

    于是场景就变成了一个红色光芒在不停的攻击打斗,而另一旁,淡蓝色的光芒也十分浓郁,只不过,他的主人,正在忙于闪躲,时不时的打出一击鬼道,而后继续闪躲。

    导致了手持鬼灯丸的斑目一角很不爽!

    良久之后,林鸣沉了沉心思,眼见这是一种极其耗费体力的战术,林鸣只好使出一击缚道的鬼道,斑目一角被牢牢地附在了虚空境界之中。

    看得外面的众人一阵郁闷之时。

    林鸣却是大摇大摆的出来了。

    “斑目一角呢?”

    阿散井恋次上前问道。

    林鸣却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后边的呢。”

    话音一落,斑目一角就从缚道之中冲破而出。

    回到了尸魂界。

    一旁的绫濑川弓亲也将琉璃孔雀一变叫成滕孔雀,继而就像是什么也不知道一样,愣愣的看着前方。

    斑目一角却是看着林鸣的背影咬牙切齿。

    绫濑川弓亲上前问道,“这次比试,是谁输了?”

    斑目一角刚张口想要答话,林鸣却是抢先到,“没有输赢,刚才不知道为何,我们被卷进一个黑洞之中,我们也就无心恋战,匆匆出来了而已,所以并未见输赢。”

    斑目一角却是咬牙切齿的说道,“林鸣,你不要太得意了,等下次比试,我一定要将你完败!”

    林鸣一脸无所谓的说道,“这都是小事。”

    林鸣随手指了指碎了一地的房门说道,“这才是大事,说罢,你十一番队打算怎么赔我?”

    斑目一角有些尴尬。

    对于十一番队的开销上,所有人其实都很有意见。

    尤其是第一番队的副队长,雀部次郎,他管理整个尸魂界的经济,所以对于静灵延之中第十一番队的开销表示很头疼。

    别的番队都是今天缺一条死霸装的裤子,明天却一柄还未开封的浅打斩魄刀的。

    到了十一番队那里,最悲惨的就是一个跑腿的队员对着第一番队的人说道。

    “报告,今天队长没有合适的人选作为对手,所以……桌子坏了……”

    “抱歉,今天三席没有对手可以打,所以死霸装坏了……”

    “报告,今天队长把三席完虐了,所以,我们番队需要药膏……”

    “抱歉,今天三席又把十二番队的队员给打了,所以我们还是需要药膏……”

    “报告,今天队长把第十二番队队长得罪了,所以……我能不能换个番队?”

    面对于十一番队所遇到的麻烦,第一番队往往采取一种顺其自然,爱莫能助的态度。

    毕竟谁没有事情都不喜欢被更木剑八虐……

    于是乎,更木剑八又有一天无聊了,就来开第一番队召开的会议,顺便找几个队长挑战一下。

    更木剑八无聊了,就去流魂街逛一圈,然后顺便整顿一下更木区的区风。

    ……

    身为第十一番队的队员,总是有许多个理由去攻击,去战斗。

    可是这基本上都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儿。

    林鸣表示,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自己不幸遇到了更木剑八,那他一定会托梦给前一天晚上的自己,少吃点,这样被打得时候才能少吐点……

    林鸣没想到,这一天居然来得这么快……

    “谁说我们队打坏东西要赔?”

    一个庞大如山的身影挡在了林鸣眼前……

    本文为(http://)首发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