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01,再也回不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101,再也回不去 (第2/3页)

    “先生老实交代,您是不是其实之前就来过这里并且已经记住我的纸条了?不然我才不信就那么几分钟的时间,你真的可以做到隔那么远就准确无误的找到。”

    看着顾云琛手中的八张字条,我彻底惊呆,不过更多的是觉得不可置信。当然,心中隐约还觉得是顾云琛在耍赖,毕竟……要是让我自己从这么多的纸条之中准确无误的找到自己的,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怎么就不可能呢?”

    顾云琛一边说,一边垂下啦脑袋认真的对着上边的字看了起来。

    “这是一道概率题,当然了,若只是按照概率来找的话,必然还是有些困难而且有些浪费时间,所以。我用了另外一个十分简洁明了的方法、”

    “什么?”

    “猜啊。”

    一句话,差点把我噎死,这算什么答案?

    不等我接话,顾云琛便接着说出了我的疑惑,他说,“倾城你喜欢白色的东西,不管是逛街,吃东西或者是穿衣服,你总是会不自觉的选择白色的东西或者是率先朝白色的望去,所以,根据你的这个习惯,我觉得你在做这个很认真的事情的时候,你也会选择同样的颜色。”

    闻言,我微微眯眼,目光从顾云琛手中清一色的白色纸条中移开,顺着墙壁慢慢扫去。

    密密麻麻的纸条上边颜色也不计其数,不过若是按照这个方法来的话,概率确实就大了许多。

    “那么,然后呢?”

    “然后……当然还是根据你的习惯来的,我发现你虽然喜欢白色的东西,但是并不喜欢白色上边带有图案或者是有累赘的东西,你只是单纯的喜欢一张十分洁净又十分简单的白纸,所以,我又排除了一些。”

    人家说,一份好的感情,就是需要在这份感情当中,彼此都有可以让对方崇拜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点,也会让一份感情走的更加的稳健。

    我不知道顾云琛喜欢我什么,但我知道他全身上下没有哪一点是我不喜欢的,而我对他的那份喜欢,最初也是从崇拜开始的。

    顾云琛,他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完美好男人。

    并且还是属于那种各方面一点不好的东西都找不出来的那一种。

    科学研究表明,女人如果对着一个男人露出崇拜的眼神的话,是可以让一个男人自信心爆棚的,顾云琛虽然没有自信心爆棚,但是我能够感觉到他也是很享受来自我的这份赞美的,于是不等我询问,他便再次接着说道。

    “其实排除了以上两点之后,白色的就已经很少了。”

    我点头,确实,没有多少人会选择用白色的纸张来许愿,之前我还一直以为我会是这些人当中的特列,不过现在看来,其实不是。

    或许那些人跟我一样,并不是真的想实现什么愿望,而是单纯的想将自己以往的一些不开心的事儿或者是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好继续努力罢了。

    “不过,我能够准确的知道你是哪几张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先生最近可是越来越坏了,想到就立刻说出来不好么?非要这样调我胃口?”

    这么说着,眼睛看到顾云琛刚刚翻开的那张字条上边的字。我猛地就伸手去抢。

    该死,怎么就会忘了这一张呢?

    事实上我在这里留下的大部分话都不是那么重要的事儿,只是这一张……

    顾云琛反手一抬,我就被他直接挡在了外边,他将字条举高,接着说道,“最主要的原因是,只有倾城你才会无时无刻都在使用这种质地很好但是十分规矩的正方形。”

    抢不到,我有些着急。语调也变了不少,“为什么?”

    “或许你自己都不知道,你虽然在曼夜城待过不长的时间,实际上,你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你看,其实除了你之外,其他那几个的白色,到底还是有些图案什么的、”

    我了然,“好了,现在我已经知道先生的智商跟我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了,但是……可否将那个字条先还给我。”

    顾云琛突然就放弃了挣扎,他将手垂下,任由我将纸条拿掉。

    我终于放心了一些,看也不看就装进了口袋。

    不过到底是我自己写的东西,只要瞟一眼我就能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什么,可是顾云琛不一样,我相信就算他的眼力过人,可若是要那么快速的就看清楚一切的话,应该没有那么容易。

    “先生?”

    可就在这个时候,顾云琛突然俯身将我抱在怀中,他说,“倾城,其实我也是。”

    只是一句非常简单的话,我就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

    这……

    怎么可能呢,刚才的动作不超过三秒吧,顾云琛怎么就把内容都看完了呢。

    但是不管怎样,他的这句我也是让我无比的震惊、

    我握紧了手,上边还捏着字条。

    其实也不是什么十分特别的东西或者是不能看的话,只是在爱情中,我们有时候会卑微的像个孩子,甚至会觉得,一些行为做了之后呢,会让自己喜欢的人看不起或者是怎样。

    在跟顾云琛的这场恋爱中,我爱得粉身碎骨撕心裂肺,更多的是茫然甚至是不知所措,我一方面觉得自己爱他就要跟他在一起,可其实,跟他在一起之后又会觉得,这般卑微的自己,哪里会配得上那么优秀的他。

    这样的想法,从一开始的一点点,之后开始肆无忌惮的蔓延,接着,便连收拾心情的情绪都没有。

    我一度觉得自己爱顾云琛只是我自己的事情,可当我自己的爱遇到了顾云琛的爱之后,便从一种十分……卑微的状态转变成了合适。

    可是……我们之间真的合适,真的般配么?

    这个问题,想必不管问任何人,哪怕只是一个路人甲,他也会觉得我们这样天差地别的身份是不会有结果的。

    可是……然后呢?

    让后,卑微的情绪便会在心中不断的存储着,到最后,渐渐发酵成了……一种十分自卑的情绪。

    这些话,我从未跟任何人提及,却终究被心细如发的顾云琛全部发现。

    他的这句,我也是,让我瞬间泪如雨下。

    “今天,是我沿着这条路走过的第一百零八次,人们都说世界很小,小到一个转身就会遇见,可我在这条路上走了一百零把八次也没能遇到你。”

    “我想说,世界真的很大,大到就算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我们从分开之后就真的再也不曾遇见,我一步步走着,每一次从迈开第一步的时候就想着,等走到尽头的时候就放弃。可是每一次,我从头走到尾,我心中的那个想法却从未改变过。”

    “亲爱的,你是不是曾经也像我一样,爱一个人,爱得卑微到了尘埃中,卑微到骨子里。可哪怕是这样。任凭风吹日晒,有些爱,却还是一直死死的缠绕在我们的心尖,挥之不去?”

    我的话很短,就这么几句而已,我抬头望着顾云琛,任由他温柔又充满怜惜的将我脸上溢出的眼泪一点一点吻掉。

    他说。“遇见你之前,我从来都不知道眼泪是什么味道,可遇见你之后,我知道了、”顾云琛抱着我,我的脑袋埋在他的胸口。

    他说,“跟你分开之后,我也不下一千次一万次的告诉自己你不值得,告诉自己要在明天醒来的时候就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