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零章 沙漠之夜 (第2/3页)
可以连续的接触敌人身体,切割力也就相应增加。而且在劈到坚硬的铠甲时也不易被震飞脱手。相对而言直脊刀就没有这么好的效果,要达到弯刀的效果,直脊刀要用更大的力量才行。但是同样重量的直脊刀的长度要比弯刀长,所以作用距离要远。徒步格斗还是直脊刀有优势。弯刀的优势在于速度,骑兵不能丧失速度。
看着这把镶嵌着银饰的蒙古刀,足以让人怦然心动,涂旭说:“喜欢这把刀,我就把这把刀送给你。”
我说:“君子不夺人所爱,你留着练你的涂家刀法吧,比起弯刀,我还是喜欢步枪,这个步枪可以让我们的手臂无限的延伸到很远,把远处的目标打中。”
涂旭笑着说:“东哥你的枪法,小弟我真是佩服,你肯定是枪王转世,百发百中,百步穿杨,不过枪法再好,也有没有子弹的时候,这种马刀我弄了三把,我一把,你一把,姝儿一把,我们留着防身用,阿宝和娜莎他们,我保护就行了。”
我说:“好吧,我喜欢刀。”
说着话我就接过来马刀,确实是一把好刀,不过比起直刃的马刀,就是短了一点,我把马刀送回了刀鞘,然后挂在了腰上。这时阿宝要把枪放回车上,我说:“阿宝你这把枪留在身上吧,留着保护娜莎和娜琳,防止坏人摸上来。”
阿宝一听就把枪收起来,别在腰上,我们把在敦煌买的整只羊搬下来,然后抬着到了那座废弃的仓库外边,把仓库里的木材搬出来,先点上一堆火,然后等着火熄灭,火现在不能烤,着个差不多才能烤,所以点着火之后,我们就在地上铺上东西席地而坐,看着落日,落日下的沙漠是瑰丽的,如同披上了一件绚丽的霓裳。小沙包向阳的一面,是一片耀眼的赤橙黄绿青蓝紫;背阴那面,是一层奇异的金绿色。大漠宛若一个柔美的婴儿,伴着阳光转动的节奏,用光和影的变幻取悦着人类。这就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惊世骇俗的奇景。
实在是美的让人无限遐想,但这个大漠却又无比的凶险,我又觉的有点荒凉可怕。木头火已经着的差不多了,这时天上的落日也没有了,剩下最后一眼荒凉的黄色之后,就整个的天黑了,这时涂旭把全羊已经架上了,这时涂旭说:“全羊篝火,现在就缺跳舞唱歌了,东哥你真不行就来一首?”
我说:“得了吧,我这个嗓子五音不全,怕把狼引来。”说完这话我就觉的不对,在这个荒凉的大漠,我怎么提狼这件事,于是就说:“呸呸呸,我这个臭嘴,怎么提起了狼,算我没说,算我没说,这个歌我真不会唱,讲能歌善舞非娜莎和娜琳不可,她们都会。”
涂旭一听就说:“对呀,娜莎和娜琳是少数民族,唱歌跳舞应该样样精通,来、你们起来,唱歌跳舞助助兴。”
娜莎和娜琳一听,就落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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