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人参娃娃 (第1/3页)
我说:“你们到六品叶了,就会成人参娃娃,然后到处乱跑吗?”
人参娃娃笑着说:“非也非也,我们如果六品叶就能成仙的话,那到处都是人参娃娃了,师兄你可知道,这个世道,人修行成仙且要经历三劫五难,动物也要经历,我们虽然是神草,可要想成仙,经历的可比你们要多的多,我们百年之内,没有灵识,要经历天灾,人祸,虫咬、火烧,能过百年,而活着的寥寥无几,万中难存一。
俗话说人参七两为参,八两为宝,我们能长七八两就极为少见,长一斤者更是少之又少,百年之后,我们心中灵台初开,这时的我们算是生活在混沌世界里,只能感觉寒热,没有思想,不知避祸,虫咬蚁噬,能觉疼痛。
此后每二十年增一智,五百年后,思想渐成,能避寒暑,能知人祸,物侵能跑。我们叶无尖刺,也无利爪,不能护卫自己,只能早早的避祸。千年之后,智慧大开,这时我们能变化,知修行,因为我们长的白白胖胖,所以我们最爱变成小娃娃,这时的我们可有土遁,也可随意而走。
因我们能土遁,所以世人把铜钱拴上红绳,用红线把我们拴住了,我们身上如同有了枷锁,无法土遁,只能束手就擒。所以我们有灵识的都是早早的避祸,或深山,或幽谷,或荒原,只要是人烟罕至的地方,我们才会居住。
我为参娃娃,成了大家眼里的宝贝,不光是人,其他有道业的动物无不窥视我们。我成形于林边,也曾变成小娃娃,到人间游历,可是人虽聪明,但贪婪无比,想拿我煮汤成仙,我看透世人,就远遁深山,寻找可以安身的地方,有一天来到落魂荡,发现这里烟雾缭绕,和仙境一样,一时高兴,就到雾气中游玩,发觉雾气之中有一地方,可以透进光芒,土地肥沃,土质更是我们喜欢的类型,关键的是阳光充足,而且上面烟雾缭绕,阳光不能直射进来。这里因为烟雾弥漫,一般的动物不会进来,我看着非常的高兴,此乃福地,我的安家之所,我到此之后,不想再走,就在这里安家,年复一年,我头上的人参籽洒满了那个地方,那个地方成了我们的乐园,没有动物的侵扰,除了成群的棒槌鸟之外,没有别的动物。我的族类越来越多。
我们的族类一多,自然会引来别的动物窥视,在密林里就来了一头野猪精,这头野猪精,非常的厉害,长的高大无比,火红的眼睛,巨大的獠牙,野猪精是修行的动物,虽然粗陋,但是它知道我是灵物,就潜伏在树林里,它知我每天都会出去玩,就找机会下手,那天我正好见到你们,一惊讶的功夫,没有注意野猪精,被野猪精瞅了空档,我岂是野猪精的对手,眼看被野猪精抓住了,幸亏你们相救,我才得以逃生。
从那以后,我心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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