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去不去? (第一更,求订阅啦~) (第1/3页)
“金刚狼,罗根,不死之人,被诅咒之………“
吕小布看看趴在地上的罗根,慢慢的开说起了有关他的外号。
金刚狼的来力,他的经历,甚全可以用一本名为传奇的书来撰写了。
加入X战警,他也收敛了许多
不过在这之前,孤狼行走世界,在许多地方都留下了他的痕迹
"你想说什么?
罗根从地上爬起来,然后冷冰冰的即看吕小布
他不是很喜欢这个古怪神秘的东方人
是的,野兽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家伙很危险
吕小布微关看看看金刚狼,“你很特殊,哪怕是在变种人群体里面,你也非常的特别。
。
这里的特别,指的是金刚狼特法的能力一十自愈
乍一看,似乎觉得好像很LOW是吧,不就是自找愈合么
这有什么奇怪的,甚至许多的变种人都出现过这种强悍的能力
但是金刚狼不同,他的目愈非常的特殊,特22殊到可以抗拒死亡的程度
没错,一般程度上的自愈,也不过是快速恢复罢了
可罗根却不一样,他的自愈,甚至口以用发指来形容
断手断脚?无所谓啦,反正自己能长出来
脑袋被砍下来了?无所渭啦,接吧接吧就回去了
心脏停止跳动?
大脑被绞成浆糊?
这些都是毛毛雨了,反正就算放这不动,之后也会自动恢复好
对,就是这么IMBA
理论上,几乎是“不死”的存在
这种能力,还算不上强悍吗?
加上,艾德曼金属赋予的超级防御以及攻击的能力,金刚狼罗根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
不死战士。
当初,史崔克就是看中了他这一点,然后准备制造出个“园送战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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