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绯夜之月(4/5) (第3/3页)
世上所有的人类都得以看见圣族的存在。
"誓约的力量让我可以轻易杀死业魔,甚至还可以将这份力量传递给圣族之人,不过作头
代价,得到这份力量的圣族之人便会失去自我,变成人偶道具一般。因为警约的力量是绝对的
得到什么就一定会失去什么。”(
我将这些圣族放入到族人的体内,得到圣族的力量,让他们拥有了口以消火业魔的力量
。那些体内灵感之力越是强大的人,在得到圣族的力量之后便会变得越强大,根据灵感之力的
多少,将他们划分为一等、二等以及一等对魔士(导师)。
在众多对魔士的力量下,绝大多650数的业魔都被消灭或者活捉,要不了多久我的梦
想便会实现。
"但是,就像是诅咒一般,出现了一个意外-我亲手杀死弟弟的那一幕,被我的妹妹
尔贝特目睹了。与我得到强大到可以消灭业魔的力量相反的是,对我的愤怒和憎恨使得贝尔贝
特在瞬间便被业魔的力量所香噬,变成了啃境。
..最终我还是没能动手杀了她。
找将她关押在一座海上的小岛上,并且派造了大量的对魔士镇压。找知道找对不起她,也知道她肯定对我恨之入骨。如果能死在她的手上倒是也好,但是现在我还不能死,在没有将
所有的业魔消灭之前我还不能死。等到有一天,业魔都不存在了,我便会来到她的面前,她
亲子杀死钱。"[]
但仅仅只是数年的时间,她便从那座小岛上逃了出来,化身为灾厄显主来向我复仇。